民事索償 vs 刑事索償:一文睇清兩者分別同實用指南
作為一個喺香港生活嘅市民,無論係遇到交通意外、合約糾紛定係其他民事爭議,了解民事索償嘅基本知識都係好重要㗎!今日我哋就來深入探討吓民事索償同刑事索償嘅分別,等大家遇到問題時知道點樣處理。
民事索償基本概念
首先,等我哋搞清楚乜嘢係民事索償先。 民事索償 (Civil Claim)係指當一方(原告)認為另一方(被告)嘅行為導致自己受到損失或者傷害,於是向法院提出訴訟,要求對方賠償金錢或者作出其他補救措施。
民事索償常見例子
喺香港,以下情況通常會涉及民事索償:
- 交通意外索償 :如果你俾人撞車受傷,可以索償醫療費、收入損失等
- 工傷索償 :工作中受傷可以向僱主或者第三方索償
- 合約糾紛 :例如租約問題、服務合約違約等
- 專業疏忽 :醫生、律師等專業人士嘅失誤導致損失
- 誹謗 :被人毀壞名譽可以提出誹謗訴訟
民事索償嘅特點
- 賠償為主 :主要目的係令受損一方得到金錢補償
- 舉證責任 :原告需要證明自己嘅損失同被告嘅過失
- 和解常見 :好多案件會喺審訊前達成和解
- 時間限制 :有法定時限(一般係6年內要提出)
刑事索償係乜?
同民事索償唔同, 刑事索償 其實係一個唔太準確嘅講法,嚴格來講應該叫做「刑事附帶民事訴訟」或者「刑事程序後嘅民事索償」。即係喺刑事案件審結後,受害人可以基於刑事法庭嘅裁決,提出民事索償。
刑事程序嘅特點
- 由政府提出 :通常由律政司代表香港特區提出檢控
- 懲罰為主 :目的係懲罰犯罪者,維護社會秩序
- 舉證標準高 :需要「毫無合理疑點」嘅證明
- 可能坐監 :結果可能包括監禁、罰款等
民事索償 vs 刑事索償:5大關鍵分別
而家等我哋詳細比較吓兩者嘅主要分別:
1. 提出主體唔同
民事索償
:由個人或者公司等私人個體提出
刑事索償
:由律政司代表政府提出檢控
例如:A先生打傷B先生,警方可以刑事起訴A先生「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」,同時B先生可以自己提出民事訴訟索償醫療費同精神損失。
2. 目的同後果唔同
民事索償
:主要係為咗賠償受害者嘅損失,結果通常係金錢賠償
刑事索償
:主要係為咗懲罰犯罪者,結果可能係監禁、社會服務令等
3. 舉證標準唔同
民事索償
:採用「相對可能性」標準(Balance of Probabilities),即係原告只需要證明被告有過失嘅可能性大過無過失就得
刑事索償
:採用「毫無合理疑點」標準(Beyond Reasonable Doubt),舉證要求高好多
4. 訴訟程序唔同
民事索償 : - 通常由區域法院或者高等法院處理 - 程序較為靈活,和解機會大 - 可以調解或者仲裁
刑事索償 : - 由裁判法院、區域法院或者高等法院處理 - 程序嚴格,必須跟足刑事訴訟程序 - 通常無調解可能
5. 時效限制唔同
民事索償 : - 一般合約同侵權行為:6年 - 人身傷害:3年 - 海上救助:2年
刑事索償 : - 簡易程序罪行:一般6個月內提出檢控 - 可公訴罪行:無嚴格時限,但延誤可能影響公平審訊
常見誤解澄清
誤解1:「刑事案件贏咗,民事一定會贏」
事實:刑事同民事嘅舉證標準唔同,刑事無罪唔代表民事一定無責任。最出名例子就係美國O.J. Simpson案件,刑事被判無罪,但民事被判要賠償。
誤解2:「民事索償可以代替報警」
事實:如果涉及刑事成份(例如詐騙、襲擊),應該先報警處理刑事部份,民事索償係額外嘅補救措施,兩者可以同時進行。
誤解3:「告刑事可以攞到更多賠償」
事實:刑事程序主要係懲罰,受害者要得到賠償通常要另外提出民事訴訟。雖然法庭有時會命令賠償,但金額通常有限。
民事索償流程指南
如果你考慮提出民事索償,可以跟以下步驟:
- 收集證據 :保留所有相關文件、相片、醫療報告等
- 諮詢律師 :了解勝算同可能獲得嘅賠償金額
- 發出律師信 :通常會先嘗試和解
- 提出訴訟 :如果需要,向適當法院提交入稟狀
- 調解/審訊 :香港法院鼓勵調解,失敗後先會進入正式審訊
- 執行判決 :如果贏咗但對方唔賠,可以申請強制執行
索償金額點計?
民事索償嘅金額通常包括以下幾部分:
- 特別損害賠償 (Special Damages):可以明確計算嘅損失,例如:
- 醫療費用
- 修理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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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入損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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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損害賠償 (General Damages):難以量化嘅損失,例如:
- 痛苦同受苦
- 生活便利嘅喪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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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來收入能力嘅減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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懲罰性賠償 (Exemplary Damages):喺極少數情況下,當被告行為特別惡劣時可能會判
實用貼士
- 保險好重要 :第三保、家居保險等可以cover好多民事索償責任
- 保留證據 :意外發生後立即影相、搵證人
- 及時行動 :注意訴訟時限,過咗期限就無法提出
- 專業意見 :金額較大或者情況複雜時,一定要搵律師
- 調解慳錢 :訴訟費用可以好高,調解通常係更好選擇
刑事附帶民事索償特別程序
喺香港,有啲情況下可以喺刑事程序後簡化民事索償:
- 《裁判官條例》第98條 :裁判官可以命令被告向受害人賠償不超過$100,000
- 《刑事訴訟程序條例》第73條 :高等法院或者區域法院可以命令賠償或者歸還財產
- 《盜竊罪條例》第30條 :對處理贓物嘅人可以命令賠償
不過呢啲程序賠償金額有限,大額索償通常要另外提出民事訴訟。
法援同成本考慮
民事訴訟可能好昂貴,但香港有法律援助制度幫助合資格人士:
- 普通法援 :經濟審查較嚴格
- 輔助計劃 :中等收入人士可以申請
- 按條件收費 (CFA):俗稱「不成功不收費」,但只適用於某啲案件
提出訴訟前一定要計清楚成本效益,有時和解更符合經濟原則。
總結
民事索償同刑事索償雖然有時會重疊,但本質上係兩種完全唔同嘅法律程序。記住:
- 刑事=政府告,要懲罰犯罪者
- 民事=個人告,要賠償損失
- 可以同時進行,互不排斥
- 舉證標準唔同,結果可以好唔同
遇到法律問題時,最緊要保持冷靜,收集證據,盡快尋求專業法律意見。希望呢篇文幫到大家更加了解民事索償嘅重要知識!